阁下所谓投名状纯粹是信口开河,无稽之谈。$南京银行(SH601009)$
学习了,好文
好,明白了
没有不超过15%的规定。只是银行股持股达到5%、10%、15%、20%、25%、30%等等,每个5%都需要预先得到银监会批准。
那个不超过15%的规定是什么时候开始的?这个要搞清楚才好下判断。
另外,我这么想,如果外资怕错失好股价,可以直接增持,六个月后,再卖可转债也行。当然,外资肯增加持股比例,并且愿意溢价,说明非常看好南京银行,外资毕竟是归根结底是私人股东的钱,知道心疼。
外资股东突破持股限制,我理解就是突破股权比例的投名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