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点】能源危机之下,瑞士新能源车非必要不上路?

发布于: 雪球转发:0回复:0喜欢:0

瑞士今年的冬天也许比以往“更冷”一些……$新能源车龙头ETF(SZ159637)$ 

据多家媒体报道,瑞士联邦委员会电力应急预案草案显示,假如冬季能源危机恶化到一定程度,瑞士可能会限制新能源车的使用,民众除非“极其必要”不得驾乘新能源车出行。除此之外,预案还包括限制电梯使用、关闭节假日装饰灯光、禁用鼓风机清扫落叶、暂停加密货币“挖矿”活动等措施,还可能要求商店减少营业时长、规定建筑物取暖温度不得超过20摄氏度等等。

上述草案仍待讨论,并未正式施行。如果该法案一旦正式落地,瑞士或将成为全球首个限制新能源车上路的国家。值得一提的是,瑞士规划在2030年禁售燃油车,早于欧盟规划的2035年。同时,瑞士也一直在积极推动促进电动车发展的相关措施,其中包括:发展新能源车市场、增设新能源车充电站以及采取奖励措施等。但是上述这些雄心壮志,在这次冬季缺电风险面前多少有些尴尬。

那么,为何瑞士此次如此紧张?瑞士的能源自给率较低,大部分的电力供应来自法国和德国,但受能源危机影响今年电力供应受到了限制(毕竟德、法都已自顾不暇)。瑞士联邦电力委员会早些时候就冬季的电力供应风险发出警告,称不排除电力供应不足情况的发生。

这可能是一次没通过的草案,也可能是一次未来能源危机的预警,毕竟一个“冬天”就有可能冰封瑞士如火如荼的新能源车发展……而瑞士并不是欧洲唯一一个被能源危机的阴霾所笼罩的国家。当下,双碳目标与能源危机左右互搏,这或许是欧洲新能源车行业发展的首要障碍。

(以上信息来源:东财基金整理)

注:基金管理人对文中提及的个股仅供参考,不代表基金管理人任何投资建议,不代表基金持仓信息或交易方向,个股涨幅不代表本基金未来业绩表现,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或推介。

 

 @雪球基金 @今日话题 @雪球创作者中心 #新能源汽车# #新能源车# $CS新能车(SZ399976)$ 

一键cover新能源车上中下游产业链龙头

pick新能源车龙头ETF(基金代码:159637)

 

 

买ETF,上东财!

 

 

风险提示

基金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基金”)是一种长期投资工具,其主要功能是分散投资,降低投资单一证券所带来的个别风险。基金不同于银行储蓄等能够提供固定收益预期的金融工具,当基金投资人购买基金产品时,既可能按持有份额分享基金投资所产生的收益,也可能承担基金投资所带来的损失。

基金投资人在做出投资决策之前,请仔细阅读基金合同、基金招募说明书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及其更新等产品法律文件和本风险提示,充分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认真考虑本基金存在的各项风险因素,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因素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提前进行风险承受能力测评,在了解产品情况及销售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理性判断并谨慎做出投资决策。如基金投资人开立基金账户时提供的相关信息发生重要变化,可能影响风险承受能力评价结果,请及时告知基金销售机构并更新风险承受能力测评结果。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基金管理人做出如下风险揭示:

一、依据投资对象的不同,基金分为股票基金、混合基金、债券基金、货币市场基金、基金中基金、商品基金等不同类型,基金投资人投资不同类型的基金将获得不同的收益预期,也将承担不同程度的风险。一般来说,基金的收益预期越高,基金投资人承担的风险也越大。

二、基金在投资运作过程中可能面临各种风险,既包括市场风险,也包括基金自身的管理风险、技术风险和合规风险等。巨额赎回风险是开放式基金所特有的一种风险,即当单个开放日基金的净赎回申请超过基金总份额的一定比例(开放式基金为百分之十,定期开放基金为百分之二十,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特殊产品除外)时,基金投资人将可能无法及时赎回申请的全部基金份额,或基金投资人赎回的款项可能延缓支付。

三、基金投资人应当充分了解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和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的区别。定期定额投资是引导投资者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者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

四、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指数历史业绩不预示指数未来表现,也不代表基金的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提醒基金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基金投资人自行负担。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销售机构及相关机构不对基金投资收益做出任何承诺或保证。

五、【西藏东财中证新能源汽车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由西藏东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及约定申请募集,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许可注册。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基金招募说明书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已通过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网页链接】和基金管理人网站【网页链接】进行了公开披露。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投资价值、市场前景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六、基金管理人对文中提及的个股/行业/板块仅供参考,不代表基金管理人任何投资建议,不代表指数的实际成份股信息,不代表基金持仓信息或交易方向,个股涨幅不代表基金未来业绩表现,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或推介。基金管理人所提及观点对市场未来走势不构成任何保证。

七、基金管理人与股东等关联方之间实行业务隔离和信息防火墙制度,股东等关联方并不参与基金财产的投资运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