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聚餐控制在10人以下
消费者要提高食品安全和疫情防控意识,做好自身防护,避免人员聚集。
外出就餐时,尽量选择持有《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食品小经营店登记证)等有效证照、场所卫生状况良好、量化分级等级较高的餐饮单位。
不购买食用野生动物及其制品、长江非法捕捞渔获物等食品原料加工制成的食品,就餐前注意检查食物感官性状是否异常、是否新鲜、是否烧熟煮透,就餐后注意索取发票等凭证。要自觉佩戴口罩,与他人保持安全距离,尽量少聚餐或不聚餐,家庭聚餐控制在10人以下。如聚餐后出现发热、乏力、干咳等症状,应立即到就近的医疗机构就诊,进行核酸检测。
疫情当前,无论是餐饮单位还是消费者都理应做好防范工作,积极响应政府的号召,尽量减少聚集活动,防患于未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