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科股份:上市公司成失信被执行人,旗下执行金额累计超16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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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财经九号院

作者:跳跳

日前,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显示,金科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下称:金科股份)被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两次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案号2022粤0303执恢161号、163号),也就是民间俗称的“老赖”,失信行为认定为:“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资料来源:中国执行信息网)

金科股份这次成为失信被执行人,源于其旗下公司金科耀桓。据深圳市罗湖区法院披露的信息显示,,网上立案编号【Z10290201604687】,因被告金科耀桓(深圳)置业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张春姣退还认筹金20万元。同样未履行的,还有另一个案件【Z10290204604686】,未向原告孔亮退还认筹金20万元。

通过工商信息查询发现,金科耀桓公司曾多次被法院列为被执行人,而金科股份在其中的股权占比仅为5%。一个小股东,居然因参股公司区区40万元的被执行案件,拖累了失信被执行人,而且是上市公司层面的,实在是有点“冤”。

不过,金科股份自身,面临的司法被执行状况也不容乐观。

同样据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显示,8月19日,金科股份被成都高新产业开发区法院判为被执行人,执行金额7330.6万元。

(资料来源:中国执行信息网)

8月5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将金科股份列为被执行人,执行金额7.98亿元,案件涉及的是北京金科纳帕置业有限公司;

但奇怪的是,就是这样一家金科股份旗下子公司重庆金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持股55%、北京金科兴源持股45%的公司,居然没有出现在金科股份2021年年报中,既没有纳入子公司名单,也没有出现在合联营企业名单上,莫非是被安排“出表”了?

(资料来源:中国执行信息网)

仅仅上述两件被执行案,金科股份被累及的执行金额就超过了8.7亿元。

子公司层面,重庆金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今年5月和8月初,分别被大连市中院和宁波市中院判为被执行人,执行金额分别为2.86亿元、5.08亿元,两者累计也超过了7.9亿元被执行金额。其中宁波市中院的案件涉及慈溪鑫璨商业广场开发有限公司;

(资料来源:中国执行信息网)

金科地产集团武汉有限公司,今年4月至7月,被武汉当地法院多次判为被执行人,执行金额累计653万元。

除了各类司法案件被执行金额的增加,金科股份还面临着资本市场的烦恼。

8月19日晚间,金科股份公布称,公司于近日收到控股股东重庆市金科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通知,获悉其所持有的累计约0.49亿股金科股份股票,因在中信证券银河证券开展的融资融券业务和质押式回购业务存在违约风险,于2022年8月16日至8月18日分别被券商强制平仓,上述被强平的股票约占金科股份全部股权的0.92%。

目前,金科股份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金科股份的股权比例已降至24.92%,其中黄红云及金科控股累计持股比例约为15.83%。

值得关注的是,其一致行动人广东弘敏持有的4.806亿股金科股份股票,已经100%质押了,如此之高的质押比例,实在为之捏一把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