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型企业所得税在前几年都有减免,所以利润前高后低这种计算方式,在整个生命周期不一定会多支付所得税。(具体我没计算)
1、第二十七条 企业的下列所得,可以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
从事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的所得(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环保型企业所得税在前几年都有减免,所以利润前高后低这种计算方式,在整个生命周期不一定会多支付所得税。(具体我没计算)
1、第二十七条 企业的下列所得,可以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
从事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的所得(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这个问题肯定是你研究得更深入,理解得更透彻,所以期待你的下一篇
我刚才的推测,只是基于基本的会计原理——从一个完整的企业生命周期看,任何会计政策与会计处理,都无法凭空“创造利润”,精巧的会计处理只能让成本、费用与利润在不同年度、不同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科目之间进行调配,但是其对企业长期经济影响的总效应是不变的,就好像折旧政策、预提准备估计、费用资本化等等手段都是一样,在前期增高了利润,后期就一定会降低利润,用无间道的一句话就是“出来混,早晚是要还的”。
我猜测一下:感觉这种计量下,25年中每年经营利润,应该是前期高于400,后期低于400,整个生命周期的利润总额加和还是等于10000。
这种前高后低的利润形式,考虑到资金时间价值的话,在企业所得税现值上会稍微有些吃亏(前期利润高,所得税高;后期利润低,所得税低。整个生命周期纳税现金流出的现值和会偏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