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小区的分众经常是附近3公里商家的广告,这点已经实现了
那互联网广告是不是电视广告的变种?
可不可以这么理解:分众是介于传统与互联网中间的广告物种。
电梯广告太恶心了。不知道这笔钱最后抵了多少物业费
其实这个应该看分众想不想做,实际上除了电梯,还有小区大门入口的位置,但是好想这里没见过分众,倒是小企业通过赞助,把普通门改成智能门,占据了黄金位置
我记得好像不是这样。当时分众想这样搞,但是监管部门不同意,认为这种视频分发技术实际上是成立了一个电视台,需要按照电视台的播放形式监管审查。从新潮传媒来看,这两年似乎监管放松了一些。
我觉得是这个“饭店”能支付的广告费不够多
分众已经在做这个。新潮早就在做。没有任何技术障碍。分众只是不想拉低广告品牌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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