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nite_zhao 的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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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没看明白:自动回购,委托啦一个券商去操作,那么回购价格是怎么定义的?
本行於截至本公告日期之市值及緊接本公告日期前六個月之平均每日成交額 均高於指引信117-23所載的基準。
这是多少价格回购?

热门回复

这个方法,有严重的问题的,这个做法不聪明,很容易高于内在价值的回购价格。。。不对的,唉,这个管理层嘛,看起来,水平不高的。
您看,腾讯的回购,就特别的有脑子。

好复杂,能说简单点嘛?哦哦哦

联交所在考虑给予豁免时采用的主要准则摘要如下:
发行人的规模及其股份的流动性-作为参考,联交所会将(i)市值至少为100亿港币;及(ii)采纳购回计划之前六个月的平均每日成交额至少为1,000万港币,作为符合豁免资格的基准。
购回计划 –购回计划应(i)在限制期之外设立,且在限制期内不得更改或终止(除非适用法律另有规定);(ii)具有足够的期限;及(iii)在设立后的首次股份购回与限制期之间最好有一段等待期。
与单一独立经纪商之不可撤回非全权安排 –安排应包括(i)具约束力的合约,该合约在购回计划开始前设定股份购回的交易参数;及(ii)在经纪商与发行人(或其关连人士)之间设立适当的具“中国墙”功能的系统及管控机制。
交易限制–除《上市规则》现有的价格限制(即不得以高出前五个交易日平均收盘价5%或以上的价格购回股份)外,还将施加进一步的交易限制作为豁免的条件:(i)购回计划项下的交易应限于之前20个交易日的平均每日成交量的25%;及(ii)参与开市及/或收市时段竞价交易应受限制。

高出前五个交易日平均收盘价5%或以上的价格购回股份。

你講得非常對[献花花]
但至少也願意回購,
總比那些不做的更欣賞,
當然更聰明地回購就當然係好。
努力,互勉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