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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帮梳理一下鄂尔多斯的政策,以下都是政府文件:

第一步,是历史政策:

2011年,依据内蒙古自治区国土资源厅申请,原国土资源部印发了《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露天煤矿采矿用地方式改革试点的复函》(国土资厅函〔2011〕949号),批准鄂尔多斯市开展采矿用地方式改革试点。  试点地区矿体埋藏较浅、适合露天开采、采矿后易于复垦的露天矿,以临时用地的方式使用土地,完成采矿和复垦实施周期不超过五年。使用复垦后归还农民集体。

试点开展以来,试点矿山企业不需征转使用土地,短期内缓解了企业和政府的用地压力,但是大多数试点矿山无法在五年内完成复垦还地。2019年3月4日,我部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采矿用地方式改革试点相关工作的函》(自然资利用函〔2019〕22号),强化对试点地区监督检查。从各地实际情况看,大型露天煤矿,埋藏深、煤层多,开采深度达200多米,企业论证从开采到复垦一般需要8-10年,五年内无法完成复垦还地,难以采用临时用地方式使用土地。

第二步,是暂停政策(倒查20):

2020年6月29日,我部印发了《关于做好采矿用地方式改革试点有关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0〕1136号)(以下简称《通知》)。

2021年6月30日后不再新批准试点矿山使用临时用地进行生产建设。试点矿山所在地市、县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及时组织开展复垦还地、总结评估等工作。

第三步,是重新试点:

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鄂尔多斯市推进自治区试点露天煤矿采矿临时用地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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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步,就是放大规模(2021年10月之后):

增产保供以来,累计为109座露天煤矿批复临时用地10877.8351公顷,释放煤炭产能22610万吨/年,四季度可为增产保供增加4000多万吨煤炭。

第五步,就是继续放大规模了,估计23年出量。

全部讨论

2022-06-27 13:15

@大灰狼律师

2022-06-27 13:38

每年都有产能退出,这个是否也该考虑一下

2022-06-27 13: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