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个明白人👍
但是你说的那个利好,其实不算利好
他说的是股东大会审批通过
8.31 只是业绩公告,只是开董事会
董事会只是提议分红,要看董事会后的股东大会几月开
然后股东大会后两个月内分红
毫无疑问,这一点在以前的章程里也是有的
综上所述,这几个公告只是例行公事
没有任何实质性的作用
1、先说利好,新章程中加了一句“公司董事会根据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下一年中期分红条件和上限制定具体方案后,须在二个月内完成股利的派发事项“,这意味着如果今年还有中期分红的话,8月底公布,10月底就要派发,之前中期分红都拖到12月去了,这算个利好吧。
2、再说利空,真正可怕的是这句话,“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原则上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三十“,翻译成大白话就是,每年现金分红不低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10%,这是公司法的规定,保底条款,要是海控这样搞,每年只分10%,那就GG了。不过现在还有22年-24年的三年股东回报计划兜底,即“公司年度内分配的红利总额应占公司当年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0%-50%”,所以现在最大的不确定性就是25年之后的分红规划,是继续按现在的50%(大概率),还是提高到60%-70%(做个梦),或者低于50%(GG了)。
3、最后,“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这个规定章程中一直就有,而且这几年的比例一直都是100%;以23年期末分红为例,利润分配36.7亿,这36.7亿全都是现金,这不就是现金分红(36.7亿)在本次利润分配(36.7亿)中所占比例为100%。这跟分红比例提高有个毛线关系,请各位理性看待,不要提高预期,不然到时候又是不及预期。
是个明白人👍
但是你说的那个利好,其实不算利好
他说的是股东大会审批通过
8.31 只是业绩公告,只是开董事会
董事会只是提议分红,要看董事会后的股东大会几月开
然后股东大会后两个月内分红
毫无疑问,这一点在以前的章程里也是有的
综上所述,这几个公告只是例行公事
没有任何实质性的作用
可是为什么一直跌跌不休呢?说明大部分股东不看好,可是没人说出原因
还是抠 。
楼主算的没算,平均分红下限是10%
仔细看了下,是楼主没说错
有没有看到报道,多个头部船公司买买买,中远不买船就会落下了,所以,大分红别一厢情愿
每年现金分红不低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10%?每年现金分红不低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10%!每年现金分红不低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10%!这个解读超一流
高手高手
还没有这样理解的请出来一下,要躲你远点
一个累计一个年均不相互抵消了吗?不还是30%,公告在这里说三年只是强调暂时三年内每年不低于30%,和22年出的三年公告期不一致嘛!至于明年新的三年开始怎么调到时再说,但大概率维持原样或小概率调高10-20%!到底谁的理解有问题
转
我在巨潮看过超过几百份分红规划,楼主说的是正确的,但凡多看几份就会注意到区别。
玩文字游戏的公司直接略过,属于看不懂的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