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个明白人👍
但是你说的那个利好,其实不算利好
他说的是股东大会审批通过
8.31 只是业绩公告,只是开董事会
董事会只是提议分红,要看董事会后的股东大会几月开
然后股东大会后两个月内分红
毫无疑问,这一点在以前的章程里也是有的
综上所述,这几个公告只是例行公事
没有任何实质性的作用
1、先说利好,新章程中加了一句“公司董事会根据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下一年中期分红条件和上限制定具体方案后,须在二个月内完成股利的派发事项“,这意味着如果今年还有中期分红的话,8月底公布,10月底就要派发,之前中期分红都拖到12月去了,这算个利好吧。
2、再说利空,真正可怕的是这句话,“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原则上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三十“,翻译成大白话就是,每年现金分红不低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10%,这是公司法的规定,保底条款,要是海控这样搞,每年只分10%,那就GG了。不过现在还有22年-24年的三年股东回报计划兜底,即“公司年度内分配的红利总额应占公司当年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0%-50%”,所以现在最大的不确定性就是25年之后的分红规划,是继续按现在的50%(大概率),还是提高到60%-70%(做个梦),或者低于50%(GG了)。
3、最后,“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这个规定章程中一直就有,而且这几年的比例一直都是100%;以23年期末分红为例,利润分配36.7亿,这36.7亿全都是现金,这不就是现金分红(36.7亿)在本次利润分配(36.7亿)中所占比例为100%。这跟分红比例提高有个毛线关系,请各位理性看待,不要提高预期,不然到时候又是不及预期。
是个明白人👍
但是你说的那个利好,其实不算利好
他说的是股东大会审批通过
8.31 只是业绩公告,只是开董事会
董事会只是提议分红,要看董事会后的股东大会几月开
然后股东大会后两个月内分红
毫无疑问,这一点在以前的章程里也是有的
综上所述,这几个公告只是例行公事
没有任何实质性的作用
重大问题是25年还能盈利吗?
理解能力为负
章程基本都是模版弄出来的,是兜底的规定,基本没啥变化。不用太在意这个。要看三年分红规划和资本支出计划。
弱弱问下,海控是不是预测到接下来几年要亏了,否则怎么又把分红办法改回去了?2020-2022 三年累计,2022-2024 当年净利 ,现在又回到三年累计。海控一直在修改,改成对自己有利(少分红)的规则,连续的看 难道不是?
25年的分红规划应该今年下半年就能出来了吧
这才是正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