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去看高法的判例,解除合同房地产公司应该退还首付和贷款本息。但是房地产账目公司账上也没钱,随时可以破产。[摊手]结果就是打水漂
这能扯到有人在恶意炒作?谷兄你已经脱离人民群众了。
断供坐牢不至于,但会上征信黑名单,首付没了,已还本及利息没了,还要补拍卖房子的差价,扣其它资产补差价,影响高消费,影响上学做公务员,影响以后经济活动,想做老板开公司,做生意等等。其实买中了烂尾楼的也可怜,银行也无辜,可行的办法是告开发商,顿足政府解决,问题总能解决的,只是时间问题,退一步还有那块地在。如果恶意断贷,什么都没有了,还影响深远,再说银行的钱也是老百姓的存款。
老百姓断供意味着社会不稳,意味着国家得管,国家管了,地产商也就撇清责任了。哪怕赔光,也是有限责任,也可以全身而退了。现在这么多躺平的地产商不就是想政府出面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