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算给150亿,也不够碧桂园化债。要是150亿就能解决那也太容易了
93亿美金,大约600多亿人民币。怎么着债权人都得放点血吧(假设放个100亿),老碧再拿点有收益权的商场啥的出来,160亿差不多是够的。理论上可行,实际上没有法理支持,毕竟老碧和小碧不是母子公司。
我的意思是,真闹得不可开交了,如果神秘力量强行干预,不是没有解的。到时候债化了,债权人满意了,老碧活了,继续交楼卖房,碧服继续收面积,多赢。
银行的贷款可以一直展期,境内债也可以一直展期呀,境内喜提城投待遇[捂脸]境外债肯定是得打劫的。这应该就是债主出身成分所形成的价格歧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