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的,因为涉及到太多利益,所以推动这个事(下放处方权)的主要是民营眼科机构,尤其是拥有最多眼科医生和视光技师的民营机构$爱尔眼科(SZ300015)$、$华厦眼科(SZ301267)$$欧普康视(SZ300595)$ ,它们是非常希望出台这么一个办法的。 只不过从严格规范行业的角度看,无论哪一个民营眼科机构都不符合开设拥有处方权的眼科诊所标准,卫健委又不傻,这样不切实际的法规怎么可能通过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