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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入占累计营业收入比例15%以上或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研发投入金额累计在3亿元以上的科创板公司,可豁免实施ST。”
这细则明显是不够充分约束不够周全的,只适合用一些小规模初创企业,但是却为这些已经成立超过20年,上市圈钱500亿却依然不分红的铁公鸡反留了后门。像中芯这种营收已经几百亿规模,如果每年只需保持3亿以上研发,就给了他们glc可以永远不分红的借口,这细则明显是存在漏洞的,对于这种已经上规模的企业明显只用15%研发占比来约束更为合理,而不应该还留一个低绝对数门槛。$中芯国际(00981)$ [摊手]
引用:
2024-04-12 17:10
GWY都下文件要求回报投资者了,连华虹都懂得开始分红了,中芯凭什么有特权,信披已经有特权了,连回报投资者的义务也要享受特权吗?就算不分红也至少得适度回购股份,必须被严肃作为只圈钱不回报的典型处理,尤其要处理那帮公司GL层。$中芯国际(00981)$ $中芯国际(SH6889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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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3 10:17

3亿元的细则不是不够周全,而是过分周全。在我看来这条款完全可以称为“SMIC条款”,是无理的特权

04-13 08:53

哈哈,不可能对中芯有约束的。如果通过政策能起到优胜劣汰,重视回报的整体氛围,那就是长远利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