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必要个屁啊!这就是明显的剥夺公民自由的典型嘛!结婚离婚,婚姻自由,政府管那么多个屁啊!这是政府不守法的典型。所以中国人,很多人都
@雪球问问 @今日话题 $贵州茅台(SH600519)$ $格力电器(SZ000651)$ $中国平安(SH601318)$
这就是典型的手伸的太长了,咋不把结婚也设一个月考察期,到时候怕不是结婚率再下一截
要是丈夫家暴,妻子一个月之内没离成,把妻子藏冰箱了,这个算什么?什么狗屁逻辑啊,结婚有没有一个月冷静期啊?说白了还不是…
婚姻最好弄个有效期,五年。
到期后双方同意再续五年。
有一方不同意就自动解除婚约。
没必要,既然打算离婚了,就是早有预谋,深谋远虑的,
这,考虑到婚姻里面老赖那一口子的感受么?
干脆对提出离婚者判刑——没孩子七年,一个孩子的五年,两个孩子的三年,三个及以上孩子的一年更合理!
很好,避免冲动
有必要,年轻人冲动
还不如规定离婚交巨额税呢!
不可行,在此期间可能会有一方对另一方施压导致撤销的可能性。
这个规定还是蛮人性化的。
对当事人双方都有好处。
尤其是现在年轻人工作压力大、家庭负担比较重,有时候夫妻二人难免为一些琐事升级到难以收拾的程度,造成冲动行事。
这个规定给双方一个冷静期,反思自己的行为以及由此造成的后果。
是比较人性化的进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