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房价管控需要。
二是地方财政需要。
三是共同富裕需要。
第一点其实依靠今年以来的密集调控已经见到效果,包括销售端、也包括土地出让端,此时再添把火,感觉容易发力过猛,要看市场能否接住了。
第二点是整体的财政收入转型,城镇化率增长逐渐降速,每年近十万亿的土地出让金对财政的支持难以延续,房地产税既可以起到过渡作用,后续较大的存量规模又可以完全接班土地出让金,可以实现在财政收入稳定前提下的收入来源切换,但过渡时间一定会较长。
第三点从社会矛盾上看,问题已经很突出,但从处理紧迫程度和力度而言,也要考虑社会现实。打土豪斗地主,这种模式不可取,长周期积累的问题还是要长周期的办法来化解。
从当前形势来看,即便推行的是试点政策,最好的推行时机也应该是房价整体上行周期和土地市场火热期。当前时点推出,市场承受能力将受到考验。
后期主要看两方面,一个是房价能否稳得住。另一个是土地出让如果延续冷淡,能否支撑的住地方财政预算缺口,毕竟土地出让当前依旧是部分地方的主支柱。
如果两方面表现均不理想,市场信心难以恢复,也有可能影响到推行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