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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页链接 分享这位朋友的一篇文章,值得一读!主旨是国外普遍用EV/EBITDA对矿业股进行估值,而国内主用PE。从PE来看,国内矿业股估值不高,但以EV/EBITDA来看,已不便宜。
以下是我的进一步分析,来说明为什么用EV反而会低估$紫金矿业(SH601899)$ 的价值,建议阅读完原文再看下去:
我想补充一下EV可能的一个缺陷,毕竟没有一个指标是一劳永逸的,EV 的优点是对于用负债翘高利润的行为给了一定惩罚,缺点请往下看。
以紫金为例,如果纯看财报的纸面数据,紫金的毛利率只有15%,ROA只有10%,而南方铜业的毛利率高达50%,ROA15%,差距惊人(不过ROE紫金21%,SCCO25%,差距小多了)。这并不是紫金的采矿成本比SCCO高,实际上紫金的C1成本排前20%,而是紫金有大量的低毛利重资产的冶炼产能,纯看采矿业务的毛利率紫金也不差。
以PE来估值时,因为冶炼业务本身利润几乎可以不计,所以市场是不给估值的,当这个业务不存在。
但是如果切换到EV/EBITDA就会有个问题:重资产的冶炼业务会拉高EV。举个简单的数字模型(单纯为了便于理解,数字就不较真了):
采矿业务毛利率50%、资本金50元、负债50元、每年利润15元,ROE =15/50=30%。
冶炼业务的ROA和毛利率都很低,且高负债率:资本金20元,负债50元、每年利润2元,ROE=2/20=10%。
两个业务合并起来后,公司总利润17,股东权益70,总资产170,ROE=17/70=24%,ROA=17/170=10%。模型跟紫金很像了哈。
假设两个公司,一个只有如上的采矿业务,一个既有采矿也有冶炼,这个时候如果用PE估值,按照冶炼不给估值的原则,直接都按采矿利润给15倍PE,两个公司市值都是15*15=225元。先思考一下,如果同样的价格买这两个公司,买哪个更划算?直觉上肯定是第二个,毕竟白送一个冶炼业务,就算不怎么挣钱,土地厂房设备还是有点清算价值的吧?
然而如果用EV来衡量,前者的EV是225+50= 275,后者的EV是225+50+50=325,后者比前者高估了20%,按照这个理论,我们应该卖出高估的后者,买入只有采矿业务的前者,这显然有什么地方不合理了!
至于紫金的冶炼产能,我觉得不给估值就可以了,而在EV体系里变成了负估值,我觉得是没必要的。因为在当下资源民族主义的时代,很多发展中国家(比如印尼、刚果金)都想让冶炼业务留在国内,而不是拉一堆铜精矿出国,因此这已经不是一个选择题,而是采矿必需的附加条件。而紫金的冶炼产能也保持在采矿的产能之内,基本就是挣个薄利自给自足就可以了。况且就算紫金未来capex减少,自由现金流大幅增加,作为股东我也不希望他把冶炼业务的负债率降下来,因为紫金的融资成本很低,低价值的冶炼业务的占用过多资本反而是对ROE的伤害。<a href="https:<a href="http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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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者合起来看更客观一些。
国外普遍用EV/EBITDA(就是被巴菲特和芒格批评的那个ebitda)对矿业股进行估值,而国内主用PE。从PE来看,国内矿业股估值不高,但以EV/EBITDA来看,已不便宜。
我想补充一下EV可能的一个缺陷,毕竟没有一个指标是一劳永逸的,EV 的优点是对于用负债翘高利润的行为给了一定惩罚,缺点请往下看。
以紫金为例,如果纯看财报的纸面数据,紫金的毛利率只有15%,ROA只有10%,而南方铜业的毛利率高达50%,ROA15%,差距惊人(不过ROE紫金21%,SCCO25%,差距小多了)。这并不是紫金的采矿成本比SCCO高,实际上紫金的C1成本排前20%,而是紫金有大量的低毛利重资产的冶炼产能,纯看采矿业务的毛利率紫金也不差。
以PE来估值时,因为冶炼业务本身利润几乎可以不计,所以市场是不给估值的,当这个业务不存在。
但是如果切换到EV/EBITDA就会有个问题:重资产的冶炼业务会拉高EV。举个简单的数字模型(单纯为了便于理解,数字就不较真了):
采矿业务毛利率50%、资本金50元、负债50元、每年利润15元,ROE =15/50=30%。
冶炼业务的ROA和毛利率都很低,且高负债率:资本金20元,负债50元、每年利润2元,ROE=2/20=10%。
两个业务合并起来后,公司总利润17,股东权益70,总资产170,ROE=17/70=24%,ROA=17/170=10%。模型跟紫金很像了哈。
假设两个公司,一个只有如上的采矿业务,一个既有采矿也有冶炼,这个时候如果用PE估值,按照冶炼不给估值的原则,直接都按采矿利润给15倍PE,两个公司市值都是15*15=225元。先思考一下,如果同样的价格买这两个公司,买哪个更划算?直觉上肯定是第二个,毕竟白送一个冶炼业务,就算不怎么挣钱,土地厂房设备还是有点清算价值的吧?
然而如果用EV来衡量,前者的EV是225+50= 275,后者的EV是225+50+50=325,后者比前者高估了20%,按照这个理论,我们应该卖出高估的后者,买入只有采矿业务的前者,这显然有什么地方不合理了!
至于紫金的冶炼产能,我觉得不给估值就可以了,而在EV体系里变成了负估值,我觉得是没必要的。

04-13 13:24

04-13 08:37

谢谢

04-13 03:09

谢谢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