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条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经营者可以作为简易案件申报,市场监管总局按照简易案件程序进行审查: (一)在同一相关市场,参与集中的经营者所占的市场份额之和小于百分之十五...
找到了。但他走的就是简易程序啊。
可是哪里看得出来soho的没走简易程序呢?还有就是中资收购外资和外资收购中资不一样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