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华365 的讨论

发布于: 雪球回复:5喜欢:11
滑雪老师好,非常喜欢您的文风,很系统性的分析。
我这里有个勘误,就是关于利息收入/存款来计算利率这一块。您用的是利息收入/银行存款+交易性金融资产+非流动金融资产(大额存单)。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第二类第三类业务模式的存单计入非流动科目的话,是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也就是存单利息应该计入投资收益,而不是利息收入。在2022年年度报告中,公司披露了部分受限的存单用于质押,符合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该金融资产为目标(第二类的规定)。另外,2022年年度报告中财务费用的重大变动说明表中明确了存单利息计入“投资收益”。综上,我个人认为您正文中测算的实际存款利息偏低,分数线下应该减去存单的金额,存款利息收入应该在2%以上,符合目前的市场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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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老师这段讲解,扫清了小弟对$诺普信(SZ002215)$ 最后一点疑虑。我学习过程中,感受到长期跟踪诺普信的老师们,认知和水平都明显的高。不仅如此,你们对于我文章中比较偏的脑洞,也不厌其烦地跟着读来,甚至能指出原文中不少错漏。这是我的幸运了

滑雪老师发财[加油][加油]

学到了,感谢李老师解惑![干杯][干杯]

03-08 22:00

李老师好专业[祝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