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10-23 20:17
首先,城镇户口的子女只有房子的使用权,没有宅基地的继承和使用权。也就是说,如果在地上重建或加建,是批不下来的。只能在房屋原有的基础上加固。
再次,第三代有没有使用权还未知。而且这代人生长都在城镇,以后也很难再回农村。这些宅基地最终的结局,很可能是被国家收回。
最后,国家整合农村土地资源,加速土地流转,资源最优配置,是迟早的事。
农民的宅基地使用权可以依法由城镇户籍的子女继承并办理不动产登记!!!你怎么看?
自然资源部近日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3226号建议作出答复,明确:农民的宅基地使用权可以依法由城镇户籍的子女继承并办理不动产登记。
根据《继承法》规定,被继承人的房屋作为其遗产由继承人继承,按照房地一体原则,继承人继承取得房屋所有权和宅基地使用权,农村宅基地不能被单独继承。《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明确规定,非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含城镇居民),因继承房屋占用宅基地的,可按相关规定办理确权登记,在不动产登记簿及证书附记栏注记“该权利人为本农民集体经济组织原成员住宅的合法继承人”。
首先,城镇户口的子女只有房子的使用权,没有宅基地的继承和使用权。也就是说,如果在地上重建或加建,是批不下来的。只能在房屋原有的基础上加固。
再次,第三代有没有使用权还未知。而且这代人生长都在城镇,以后也很难再回农村。这些宅基地最终的结局,很可能是被国家收回。
最后,国家整合农村土地资源,加速土地流转,资源最优配置,是迟早的事。
有利于人口合理流动,下一步就是宅基地指标可以跨省交易置换。
对建设新农村有利,可带来城市文化观念,否则农村越来越封闭
可以翻修老屋吗?
利好收税,财产税。
然后就可以扩大收房地产税范围
我国体制土地应该不会私有化,但是分配和继承应该越来越科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