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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易联众(SZ300096)$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担保制度的解释说的很清楚了:
第九条 相对人根据上市公司公开披露的关于担保事项已经董事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通过的信息,与上市公司订立担保合同,相对人主张担保合同对上市公司发生效力,并由上市公司承担担保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相对人未根据上市公司公开披露的关于担保事项已经董事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通过的信息,与上市公司订立担保合同,上市公司主张担保合同对其不发生效力,且不承担担保责任或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关于违规担保,只要没有公告“已经通过正常流程,bla,bla",就是无效的。这是为了保护普通股民,避免恶意担保!这是基本法律精神。
至于违规借款,金额不大,拍卖换大股东就可以归还,不知道怕个毛!
内控非标肯定的,那也是继续戴st。至于所谓的财务作假,没有证据,你可以随便说,欲加之罪何患无辞?
继续会磨底,甚至更低,但是骗人就不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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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8 09:35

正解。内控报告今年应该是否定意见的。因为整改时间太短了。只能过一年后审计再出标准意见的内控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