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正常的会计核算逻辑下,应收账款是用于核算与主营业务相关的未结算款项,因此针对同一客户的应收账款余额,不应当低于同一时间区间内针对该客户的含税销售收入。
具体到元隆雅图与雀巢之间的应收账款,账龄为6个月以内的款项余额就多达6312.39万元,这就对应着元隆雅图在2016年7月至12月期间,对雀巢的含税收入金额至少为6312.39万元。
但事实上,根据招股说明书披露的数据显示,元隆雅图在2016年全年对雀巢(含惠氏)的销售收入金额也不过才4743.06万元,即便考虑到增值税的影响,也不足以形成6312.39万元的应收账款,更何况元隆雅图披露的这笔巨额应收账款账龄还是6个月以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