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明真相的群众 的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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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一种正常的社会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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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孩子好不好是自己可以选择的。但如果认为自己对孩子好,孩子就必须对自己好,必须按自己的意愿行事,那就是勒索了。
勒索是不会有什么好结果的。

是啊,你越尊重对方的独立与自由,给对方输出正向的情感(爱,关心,鼓励),对方回馈给你的情感也就越丰富与正面。
所以情感从来不是能要到的,要去浇灌。

我们把“养老防老”分解一下,看看父母可以从子女那里获得什么来“防老”。
1、经济上的赡养义务。这个是法律上有规定,并且可以通过公权力机关强制执行的。你可以说这是一个现象。但随着养老金制度的强制实施,自己工作期间缴纳了养老金的父母,对子女经济上赡养义务的依赖也在降低,所以这可能不再是一种普遍的社会现象。
2、感情上的陪伴。这个需要子女自愿实施而无法通过法律约束、公权力机关执行。你想一下,如果法律规定子女每天必须陪伴父母一个小时,而子女不愿意,让法院裁决子女必须实施,由警察把子女押送到父母居所,他(她)黑着个脸坐在那里一个小时,有啥意义吗?所以父母获得子女感情上的陪伴,尤其是高质量的陪伴,并不是一种普遍的社会现象。但也有家庭做得很不错,这种不错,通常是亲子关系比较好,父母尊重孩子的独立性,父母对子女情感、经济上的依赖程度低的情况下。感情这个东西真是奇怪,即便是父母与子女之间也是,你越是索要,它就越少;你越是放松,它可能越丰富。
3、生活上的照顾。比如父母失能失智,没有独立生活的能力,需要他人来照顾饮食起居。这是最难的,据我的观察,长期照顾失能失智的父母,对于绝大多数子女都是难于承受的,尤其是现在家庭规模变小(子女有独立家庭,通常还不在一个城市)的情况下。幸好现在有一个补充,就是社会化、商业化的养老,可以给年老的人提供更加稳定的生活照顾,子女只需要支付费用,并辅以一定频率的探望、陪伴就好了。所以孩子在生活上照顾父母,也并不是一种普遍的社会现象。

无论如何,孩子是独立的人,你无法强迫他跟自己一起生活。

“养儿防老”不属于一种客观的社会现象,属于一些父母的心理期待。

这个话题感兴趣 发段话再敲打一下又为人父的我[笑][笑]
胡适写给儿子的信:
我养育你,并非恩情,
只是血缘使然的生物本能;
所以,我既然无恩于你,你便无需报答我。
反而,我要感谢你,
因为有你的参与,
我的生命才更完整。
我只是碰巧成为了你的父亲,
你只是碰巧成为了我的女儿和儿子,
我并不是你的前传,
你也不是我的续篇。
你是独立的个体,
是与我不同的灵魂;
你并不因我而来,
你是因对生命的渴望而来。
你是自由的,
我是爱你的;
但我绝不会“以爱之名”,去掌控你的人生。

永远不会后悔呀。爱人,总是让人愉悦,也有一定的概率获得更多爱的回馈。

可能每个人的想法都不一样。我倒是给我女儿说,她以后长大了如果有能力一定要去世界各地看看,如果能留在那边就最好。回不来也无所谓,人老了就那么回事,我也亲身体验过死亡了,没啥怕的。

站着说话不腰疼。你有钱,儿女不孝,也有亲朋伴左右,不会孤单,不会老无所依,你得观点只在你那千分之一富裕人口管用。有些老人不会外语,花光积蓄供养一个留学生,结果儿女不愿意回来,父母和儿女成了网友,人到晚年儿孙满堂,是晚年的幸福。老无所依,是让人恐惧的事情

我的看法是养孩子有且只有一种回报,就是陪伴他们长大的过程中,自己收获的快乐。如果我没有这个条件(为了养孩子,疲于奔命)我就不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