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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不想回国被妈妈拉黑了。方丈你怎么看@不明真相的群众因为不想回国被妈妈拉黑了。方丈因为不想回国被妈妈拉黑了。方丈因为不想回国被妈妈拉黑了。方丈

精彩讨论

不明真相的群众02-21 09:58

对孩子好不好是自己可以选择的。但如果认为自己对孩子好,孩子就必须对自己好,必须按自己的意愿行事,那就是勒索了。
勒索是不会有什么好结果的。

极端点买美股宽基02-21 10:02

已经成年还花着父母的钱,谈什么人格自由?有本事自己打工上学

不明真相的群众02-21 11:53

是啊,你越尊重对方的独立与自由,给对方输出正向的情感(爱,关心,鼓励),对方回馈给你的情感也就越丰富与正面。
所以情感从来不是能要到的,要去浇灌。

不明真相的群众02-21 11:24

我们把“养老防老”分解一下,看看父母可以从子女那里获得什么来“防老”。
1、经济上的赡养义务。这个是法律上有规定,并且可以通过公权力机关强制执行的。你可以说这是一个现象。但随着养老金制度的强制实施,自己工作期间缴纳了养老金的父母,对子女经济上赡养义务的依赖也在降低,所以这可能不再是一种普遍的社会现象。
2、感情上的陪伴。这个需要子女自愿实施而无法通过法律约束、公权力机关执行。你想一下,如果法律规定子女每天必须陪伴父母一个小时,而子女不愿意,让法院裁决子女必须实施,由警察把子女押送到父母居所,他(她)黑着个脸坐在那里一个小时,有啥意义吗?所以父母获得子女感情上的陪伴,尤其是高质量的陪伴,并不是一种普遍的社会现象。但也有家庭做得很不错,这种不错,通常是亲子关系比较好,父母尊重孩子的独立性,父母对子女情感、经济上的依赖程度低的情况下。感情这个东西真是奇怪,即便是父母与子女之间也是,你越是索要,它就越少;你越是放松,它可能越丰富。
3、生活上的照顾。比如父母失能失智,没有独立生活的能力,需要他人来照顾饮食起居。这是最难的,据我的观察,长期照顾失能失智的父母,对于绝大多数子女都是难于承受的,尤其是现在家庭规模变小(子女有独立家庭,通常还不在一个城市)的情况下。幸好现在有一个补充,就是社会化、商业化的养老,可以给年老的人提供更加稳定的生活照顾,子女只需要支付费用,并辅以一定频率的探望、陪伴就好了。所以孩子在生活上照顾父母,也并不是一种普遍的社会现象。

不明真相的群众02-21 09:55

无论如何,孩子是独立的人,你无法强迫他跟自己一起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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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一种正常的社会现象。

绝大部分中国人心里,子女是自己的所有物,是属于自己、依附于自己的“人”。子女小的时候,父母给予孩子爱护和供养,但把这种爱护和供养看成一种债,虽不同与金钱之债,但却和金钱之债一样必须要还,还的方式就是“孝敬父母”。怎样孝敬?必须听父母的话,遵照父母的意愿生活,要照顾年迈父母的生活。如果子女长大成人之后“不孝敬”,就会被看作背叛父母,甚至被称作薄情寡义、忘恩负义的不肖子孙。
我已经为人父母十几年,我已经与我的亲戚朋友有了完全不同的伦理道德理念。在我心里,我生的孩子是个独立的个体,他人格完全独立,个人意志完全自主,个人权利完全拥有。我为孩子的成长做很多事情,我付出辛苦、努力、金钱。但是,我的孩子并不欠我什么,我的孩子对我也没有所谓“恩情”这样的债务,他们不需要还债,他们只需要努力去活出自我的风采。我不要求他们必须过什么样的生活,我不要求他们必须对我和他们的妈妈做什么。
我对孩子的付出,是出于我对孩子的爱,这种爱是不附带任何条件的爱,不是恩,不需要偿债。他们将来选择什么工作、生活、居住地,是他们完全的自由。
他们经过我来到世间,他们不欠我一分。
他们一样深爱我和他们的妈妈,他们十分关心我们,十分爱护我们,他们对我们的爱同样没有附带任何条件。
我有自己的生活,他们也有自己的生活,我们彼此爱着对方,不附带条件,我们都很快乐。这是生命本来该有的样子。

已经成年还花着父母的钱,谈什么人格自由?有本事自己打工上学

我妈现在年纪虽然不是太大,但是确实到了需要人照顾的年龄。可以想象以她目前的状态,如果没有子女的照顾是非常凄凉的。三餐不济,周身疼痛,居室混乱脏污,每天都将在难过中度过,而且一定会缩短寿命提前走。家人的意义就是互相照顾,你沾了他们的光,却不想背他们的锅,说你一句不厚道也不过分。别说请人能有用,别说给钱就行,到了老年,需要的是子女真心真意的照顾与关怀。钱真的解决不了的。我作为亲生的女儿,有的时候也会不耐烦,也会觉得辛苦,可想而知,花钱请的人能做多少?特别是女儿不在的环境下。而且真的不觉得国内外的就业环境有多大的差距。

如果我的孩子有能力出国并站稳脚跟,我到希望他在国外,回来干嘛,996吗?然后更下一代延续996?

不回国,不养老,属于正常现象。独生子女,属于单吊All-in一只股票,如果重视这个需求,出国前十几年就要【洗脑】完毕,或者干脆再生一个,提高养老概率,或者就【自我洗脑】,咱就当丁克也挺好的。我记得有个同学出国前,哭着对我说,学成以后,一定回国报效祖国,一转眼,已经是他在西雅图报效新祖国的第十几个年头了。很正常,在哪都是在为人类文明做贡献

有意思的是 我几个江苏的同学出国后就不回来了,而福建这边的亲戚孩子陆续都回来了。
不评价案例里谁对谁错,只想说父母送她出去就应该做好准备失去,和借钱给别人一样,而案例中的女孩子不想回来可以啊,18岁以后别拿父母钱呗,人不能既要A又不承担B,对吧。
很多评论都让我看了大跌眼镜,恨国叠加恨爹妈

她在成年后拿了父母的钱,然后不愿意做父母要求的事情。这一点在道德上是不对的,但在法律上是允许的。

国人大部分觉得养育子女,当自己老了就应该养父母,个人觉得子女没有义务,因为孩子出生的目的是繁衍而不是父母养老的工具

看到开始存养老这句, 有感而发:对子女的投入要量力而行。 不然破防后就容易发展成相互拉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