夕阳无限好,只是近黄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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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红太阳(SZ000525)$ $*ST鹏博(SH600804)$ $ST长康(SZ002435)$

5月10日晚间,触及非经占用规则红线的9家上市公司,收到了监管下发的《采取责令改正监管措施的决定》。

监管层没有区别占用金额大小,对触及红线者“一刀切”:6个月内归还,实现真整改、全面整改;并且实施动态监管,以上市公司最新公告的非经占用金额,为整改归还目标。

截止目前,ST长康以非经占用34.85亿、占2023年末净资产的93.44%而稳居“状元”之位。上市公司与控股股东长江润发集团似乎“配合默契”,年报披露占用36.25亿,年报后还款1.4亿,公告预计2024年10月偿还其余占款;而2023年年报审计机构的意见却是:无法判断st长康披露的资金占用情况的准确性及完整性,无法判断被占用资金的可收回性。且行且珍惜吧!



st红太阳最新的非经占用28.84亿元,名义上屈居“榜眼”之位,但是非经占用是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28倍、而且长达数年,占用方没有还款动作和计划,这比st长康更加恶劣、更加严重。

以下重点探讨st红太阳的非经占用危机如何化解。

一、现有的解决非经占用方案

根据st红太阳相关公告,其解决非经占用现包括二种途径:

1、st红太阳的部分债权人,豁免其部分债务,用以等额抵偿非经占用

2024年1月31日和4月26日,st红太阳先后发布《关于与部分债权人签署债权豁免、债权抵偿相关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债权人共计豁免st红太阳15.3亿债务,其中约2.8亿于协议签署日已生效,使得非经占用从2023年初的31.6亿,下降到最新的28.8亿,监管层目前看来予以认可。豁免债务中剩下的12.5亿,债权人附有条件,即在“法院裁定受理公司重整申请日”才会生效。






2、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之极小部分,来解决非经占用

2023年12月《预重整方案之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95,101,923 股专项用于协助解决st红太阳资金占用问题。10股转增12.35股,假设按照5月10日收盘之20日均价7.97元为基准,转增股本后摊薄价为3.57元/股(未必准确!),大致相当于3.4亿元。


两种现有途径抵减后,非经占用还剩下28.8-12.5-3.4=12.9亿元。目前没有给出解决方案。

二、控股股东及实控人能部分偿还吗

几乎不可能。实控人失去st红太阳的全部股权,是基本确定之事;姑且不论老杨有没有偿还能力,仅仅从人性动机判断,老杨是不会主动地归还占用资金的。至于司法执行?那是走完司法程序、若干年之后的事了。


控股股东更是债务缠身,其所持st红太阳股权被质押、司法冻结和轮候冻结,并且与关联方等四家公司被法院裁定实质合并重整,即对该四家公司的资产和负债归并清理。由于是非上市公司,其资产负债情况外界不得而知,也许对st红太阳的1.93亿股权,才是其核心资产。


三、解决剩余12.9亿非经占用的路径猜想

现在的控股股东及实控人也许真靠不住了。

参与st红太阳破整的战投和财投,也只能解决st红太阳自身的债务,并且必然以st红太阳非经占用彻底解决、保住上市公司地位为“入局”的前提,指望他们解决非经占用无异于痴人说梦。

现在,似乎只能在当地政府的帮助和支持下,依靠中小股东、st红太阳的债权人和现控股股东及关联方的债权人,来化解非经占用危机。

1、st红太阳的债权人,继续豁免公司债务、以等额抵偿非经占用。

2、2023年12月《预重整方案之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中,原拟无偿分配给除红太阳控股股东及关联股东以外的其他全部股东的180,242,496股(10 转 4.741 股部分),部分甚至全部用于解决非经占用问题。

3、2023年12月《预重整方案之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中,原拟将剩余 289,277,612股(10转7.609股部分)向普通债权人分配以抵偿上市公司债务部分中,划出部分(例如0.5~1亿股)用于解决非经占用,剩下主要由重整投资人有条件受让、向普通债权人分配以抵偿上市公司债务。


4、现控股股东及关联方的所有债权人,大多数同意将原控股股东所持st红太阳部分股权(例如0.4~0.8亿股)有偿让渡给第三方,所得资金用于归还非经占用。

有了这样类似的完整方案,化解28.84亿非经占用危机,才具备一定的基础条件。

四、避免形成新的非经占用

st红太阳《2023年审计报告》“形成保留意见的基础”之二:截至2023年12月31日,红太阳股份为南一农集团和红太阳集团提供担保本息合计231,831.41万元,红太阳股份管理层预计将就上述债务履行部分代偿义务,公司已对此事项计提了预计负债107,142.36万元。


这就必需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的债权人积极配合,不对st红太阳提起司法执行,否则有可能形成新的非经占用,带来的后果将会是非常糟糕的。


五、新的矛盾与挑战

解决非经占用与破产重整,本来是两个独立事件,各自依据相应的法规体系,达成各自的目标。但是在st红太阳,这两个事件在众多股民的头脑中,被严重地交织在一起。

由前述可知,st红太阳部分债权人豁免部分债务以抵偿非经占用,签署的协议中是附有条件的,即以“法院裁定受理公司重整申请日”为生效前提。

根据2012年10月29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上市公司破产重整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第八条:

  会议认为,重整计划草案涉及证券监管机构行政许可事项的,受理案件的人民法院应当通过最高人民法院,启动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会商机制。即由最高人民法院将有关材料函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安排并购重组专家咨询委员会对会商案件进行研究。并购重组专家咨询委员会应当按照与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相同的审核标准,对提起会商的行政许可事项进行研究并出具专家咨询意见。人民法院应当参考专家咨询意见,作出是否批准重整计划草案的裁定。

值此监管高层以雷霆手段打击财务造假和非经占用的特殊阶段,法院裁定受理st红太阳重整申请,必然会以证监会出具同意意见为前提。

那么,证监会能够接受“附加条件的债务豁免抵偿非经占用”这样的解决方案吗?又或者,豁免债务的债权人能不能接受,放弃“法院裁定受理公司重整申请日”这个协议生效的前提条件呢?就看st红太阳的能量吧。

六、st红太阳之普通股民操作策略

诚然,st红太阳退市与否的生死大限在10个月之后,“上岸”的可能性还是有的。但是中小股东不能获得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其可能性大幅度上升,届时除权后股价可能大致腰斩,买入或者持有者是否已有足够的思想准备?

当然,在st红太阳里面的大资金眼里,10个月之后还比较遥远,可能并不妨碍前期在其中“翻手为云,覆手为雨”,犹如*st左江,在2023年5月4日戴星之后,还掀起了一轮波澜壮阔的行情,被监管层宣布造假退市后还能屹立不倒。不过,除非个中短线高手,普通股民还是不适合这种“飙车”的。


精彩讨论

AKchange05-11 17:33

值博率太低。
先不讨论短期内整改不成功,3个月后开始筹码溃逃股价大幅下跌的风险。单论预期与股价的关系:红太阳的重整问题一直很明确,就是解决巨额资金占用问题。这是公开透明的早已消化在股价内的信息,那当资金占用解决时,股价难道就能涨吗?有多少的收益机会呢?
重整带来巨大的股份增发市值膨胀,届时只是消除了资金占用的风险,在战投方等信息早已公开的情况下,对比起现在的市值和股价,能有多少收益呢?现在的股价,恰恰是因为没有重整受理吊着的,真到受理重整实施重整阶段反而失去了预期,直面现实单靠基本面能支撑重整后的市值吗?现价买入承担几个月后股价溃逃风险及半年后退市风险的同时有多少收益呢?及现价如果重整受理了,会有多少的空间去博弈呢?
综上,无论最终结果退不退市,该标的在现价上,值博率不高,不是一个理智的选择。$ST红太阳(SZ000525)$

xwhnr05-11 22:25

感谢帖主分享思路成果,也促进读者学习思考。文中关于提高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用以解决非经占用的比例,个人有不同看法,提出来仅供参考。
先把太阳(即上市公司st红太阳)涉及的当事人归类:
A1、控股股东(含其关联方、实控人);
A2、中小股东(除控股股东之外的其他);
B1、控股股东的债权人;
B2、太阳的债权人;
C、太阳破整的战投和财投。
太阳现阶段面临两个问题:解决非经占用;太阳本身破整。如果没有非经占用,依太阳的质地,破整应该会很顺利。所以重点是解决非经占用问题。
那么以上各类当事人,在解决非经占用中可以起什么作用呢?
必须首先明确,A1对太阳的非经占用,体现为太阳对A1的债权,这是太阳的资产,新规要求太阳必须行使权利,收回被占用的资产。这是大前提,不清晰定位,很容易思维混乱。
C:太阳的公告说得很明白,“公司预重整战略投资人、财务投资人将共同全力支持公司预重整和重整工作,有利于公司预重整和重整相关工作的顺利进行,有利于推动公司尽快进入重整程序。如果公司顺利实施重整并执行完毕重整计划,将有利于改善公司财务结构,化解债务危机,促进公司回归持续健康发展的道路。”毫无疑问,C还在“是非圈”之外、没有义务无偿地 解决A1对太阳的非经占用问题。
B2:太阳的债权人已深陷“是非圈”,出于自身利益,有资格也有动力,通过豁免太阳的债务以抵减非经占用。
B1:控股股东的债权人也深陷“是非圈”,控股股东对太阳股权的处置权,在法规层面受限于B1;太阳的价值直接决定了该部分股权价值。因此,B1让渡部分股权给第三方、取得的资金用来解决非经占用,法理和情理上说得通。如果C承接了这部分太阳股权,其投入资金即为解决非经占用。
A1:除了其对太阳的股权,确实不知悉财产情况,但A1同样处于破整,应该是没有剩余财产用来解决非经占用。
太阳于2023年12月18日召开的出资人组会议决议通过了《预重整方案之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该方案明确:
1、应向A1控股股东分配的95,101,923股(10转4.741股部分)专项用于协助解决红太阳股份资金占用问题。主要是C承接这部分转增股本,其投入资金即为解决非经占用。
2、应向A2中小股东分配的180,242,496股(10转4.741股部分)将在重整计划生效后的执行过程中,向届时选定的实施转增股本的股权登记日收盘后公司登记在册的A2中小股东予以无偿分配。
3、剩余441,910,079股(10转 7.609 部分),用于向普通债权人B2分配以抵偿上市公司债务以及由重整投资人C有条件受让,C承接这部分转增股本投入资金,是用于解决太阳财务危机的。
前述1、2两项,10转4.741股部分的初始分配,都是给到太阳的股东A1和A2的,“同股同权”是股份制公司通行原则,也是最基本的法理。
牺牲A2中小股东的利益、以解决A1对太阳的非经占用,法理上是行不通的。
所以,帖主提出的化解太阳非经占用危机的个别办法,值得商榷。
$ST红太阳(SZ000525)$$*ST美谷(SZ000615)$$*ST鹏博(SH600804)$

春江入海05-11 22:10

主要是吹票割韭产业链

雯雯happy05-11 23:43

对于争议分歧大的股,讨论的声音越多,新手又学到了很多干货知识点,有实力和没实力的讨论区别真的很大,目前感受到了两种讨论方式:没实力的分析只会说打了电话,各种感性面的求证,有实力的讨论,会结合新规理性的摆出事实和依据来展开探讨,无论结果最终怎么样,合理让大家学到真正的知识点才是正确的探讨方式,新规后的游戏规则,每个人都在摸索中……

朴素之股市卫士05-12 11:40

请看附图某大V对st红太阳的表态:“无论最终结果如何,7月份后我不看底牌,反正要明年3月退市,这已经明确了安全期了。”
你激动干啥呢?自认为主帖立场中性,并没有st红太阳必定退市的表述。你胡乱质疑基于什么逻辑呢?
仅凭认知这一点,就该某大V他赚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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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讨论

值博率太低。
先不讨论短期内整改不成功,3个月后开始筹码溃逃股价大幅下跌的风险。单论预期与股价的关系:红太阳的重整问题一直很明确,就是解决巨额资金占用问题。这是公开透明的早已消化在股价内的信息,那当资金占用解决时,股价难道就能涨吗?有多少的收益机会呢?
重整带来巨大的股份增发市值膨胀,届时只是消除了资金占用的风险,在战投方等信息早已公开的情况下,对比起现在的市值和股价,能有多少收益呢?现在的股价,恰恰是因为没有重整受理吊着的,真到受理重整实施重整阶段反而失去了预期,直面现实单靠基本面能支撑重整后的市值吗?现价买入承担几个月后股价溃逃风险及半年后退市风险的同时有多少收益呢?及现价如果重整受理了,会有多少的空间去博弈呢?
综上,无论最终结果退不退市,该标的在现价上,值博率不高,不是一个理智的选择。$ST红太阳(SZ000525)$

感谢帖主分享思路成果,也促进读者学习思考。文中关于提高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用以解决非经占用的比例,个人有不同看法,提出来仅供参考。
先把太阳(即上市公司st红太阳)涉及的当事人归类:
A1、控股股东(含其关联方、实控人);
A2、中小股东(除控股股东之外的其他);
B1、控股股东的债权人;
B2、太阳的债权人;
C、太阳破整的战投和财投。
太阳现阶段面临两个问题:解决非经占用;太阳本身破整。如果没有非经占用,依太阳的质地,破整应该会很顺利。所以重点是解决非经占用问题。
那么以上各类当事人,在解决非经占用中可以起什么作用呢?
必须首先明确,A1对太阳的非经占用,体现为太阳对A1的债权,这是太阳的资产,新规要求太阳必须行使权利,收回被占用的资产。这是大前提,不清晰定位,很容易思维混乱。
C:太阳的公告说得很明白,“公司预重整战略投资人、财务投资人将共同全力支持公司预重整和重整工作,有利于公司预重整和重整相关工作的顺利进行,有利于推动公司尽快进入重整程序。如果公司顺利实施重整并执行完毕重整计划,将有利于改善公司财务结构,化解债务危机,促进公司回归持续健康发展的道路。”毫无疑问,C还在“是非圈”之外、没有义务无偿地 解决A1对太阳的非经占用问题。
B2:太阳的债权人已深陷“是非圈”,出于自身利益,有资格也有动力,通过豁免太阳的债务以抵减非经占用。
B1:控股股东的债权人也深陷“是非圈”,控股股东对太阳股权的处置权,在法规层面受限于B1;太阳的价值直接决定了该部分股权价值。因此,B1让渡部分股权给第三方、取得的资金用来解决非经占用,法理和情理上说得通。如果C承接了这部分太阳股权,其投入资金即为解决非经占用。
A1:除了其对太阳的股权,确实不知悉财产情况,但A1同样处于破整,应该是没有剩余财产用来解决非经占用。
太阳于2023年12月18日召开的出资人组会议决议通过了《预重整方案之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该方案明确:
1、应向A1控股股东分配的95,101,923股(10转4.741股部分)专项用于协助解决红太阳股份资金占用问题。主要是C承接这部分转增股本,其投入资金即为解决非经占用。
2、应向A2中小股东分配的180,242,496股(10转4.741股部分)将在重整计划生效后的执行过程中,向届时选定的实施转增股本的股权登记日收盘后公司登记在册的A2中小股东予以无偿分配。
3、剩余441,910,079股(10转 7.609 部分),用于向普通债权人B2分配以抵偿上市公司债务以及由重整投资人C有条件受让,C承接这部分转增股本投入资金,是用于解决太阳财务危机的。
前述1、2两项,10转4.741股部分的初始分配,都是给到太阳的股东A1和A2的,“同股同权”是股份制公司通行原则,也是最基本的法理。
牺牲A2中小股东的利益、以解决A1对太阳的非经占用,法理上是行不通的。
所以,帖主提出的化解太阳非经占用危机的个别办法,值得商榷。
$ST红太阳(SZ000525)$$*ST美谷(SZ000615)$$*ST鹏博(SH600804)$

码了这么多字,难道不知道,按规定,申请路条时候,需要提交占款解决方案?

没看懂你的论点和论据在哪里?这些问题本来就是存在的,方案已经上报zjh难道没有考虑过违规占款怎么解决?而且还回复过一些问询,说明问题不大,如果大的话早就打回了。国九条只是加速了进程而已,问题还是那些问题,你通篇大论,但是没有什么干货啊

05-11 17:45

emmm太阳第二点转增股票价格有点问题, 除权(息)参考价格=[(前收盘价格-现金红利)×原流通股份 数+转增股份抵偿债务的金额+重整投资人受让转增股份导入的金额代偿原控股股东占款的金额]÷(原流通股份数+抵偿债务转增股份数 +由重整投资人受让的转增股份数+向原股东分配导致流通股份增加 数)
而战财投入驻资金就有19亿+抵偿债务金额未知 所有当日除权后9500万股的现金价绝对不止3.4亿。
剩余的部分应该会是财投解决部分用现金偿还,当然如果后面有冲债或者更多的豁免,那需要财投出的这部分资金更少。

05-11 22:41

整个事件中,缺个角色,这个角色在当初化解澄星风险时出现过:江苏资产。澄星如果当初没有地方国资AMC死马当活马医般的出手收债,澄星早就没了。那江苏资产为什么当时会出手呢?至于文中说的太阳,你的江苏资产在哪呢?你破重的初衷是什么呢?你以后的价值又是什么呢?但是有一点可以确认:老杨,给你买单的终究都会是散户。

05-11 19:01

欣赏楼主的专业,文字功夫了得,楼主非常明白直接说红太阳退市会被群殴挨骂,所以全篇文章用曲笔流露出它会退市。高!深度好文!

05-12 07:10

这么多字重点就是说散户不送股了,不要听公告的

好文,基本客观!手动点赞!

05-11 20:36

非常理智,就事论事。不能持有就听不进风险提示,卖了么就踩上两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