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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抓住机会888: 银行也不能强平啊,对于股权全部质押 老板跑路的,银行肯定要承担相应的风险啊,当时是谁同意的这个交易呢?后续,银行就应该是这只票的大股东,然后重组改革,自己去拉战略投资者,然后脱手,而不是直接强平//@抓住机会888:回复@Snow_Ren:扯淡,银行跟你打官司,都是国家的,打到高检高法也是银行赢,你的行业规定阻止人家做正常生意?
引用:
2024-05-25 15:21
2024年5月23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第1次委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
新规主要是把分红作为减持的条件,并堵住了一些漏洞。
以下大股东指上市公司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
1、有关假离婚:
第十六条 因离婚、法人或者非法人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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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7 08:15

你的意思你和人做生意,人家拿价值100万股票抵押50万借款,还不了了。你要卖出抵押品,a股东不同意,你得承担风险?不光是股票下跌风险,还有不能卖的流动性风险?!真特么搞笑,知道这里为啥经济搞不好了,有个屁的契约精神,只要自己利益受损就不行。所以别鸡吧骂贪官,你特么只是没有做在那个位置而已,没区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