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还想分钱,物业立马把账做成亏损
收益属于业主所有。。。。
逻辑之间漏洞太多
辣鸡的物业多
乌烟瘴气的 业委会 也不少
素质不是人人都有的
最好的办法 是 孟母三迁
辣鸡小区 辣鸡物业 辣鸡业委会 辣鸡邻居 碰见 早点搬离
恶人自有恶人磨
脱离阶层 才是最重要的
这里其实有治理上的缺陷。从社团的管理上就决定了业委会很难成立,还不提业主自发成立的愿望本来就不高(利益诉求多元)。
所以,争取业主利益什么的,道阻且长。
能拿到这个收益的业主太少了。我们小区物业说电梯广告都是公益广告,没收入
这些都被人捞走了
如果国家法规规定,小区必须成立业委会,业委会才能走上正规。
有多少业主能拿到这钱?
咋可能归业主
实际上这些收入业主是看不到的。所有广告,停车,摊位等费用都是经过物业的,以广告管理等各种名目截留。
物业公司是个好生意。旱涝保收,先收钱再办事,收钱不能打折,办事良心好的打7折。
物业公司是好生意,物业公司员工收入普通较低,文化较低,年龄偏大,
。。。。。宁愿不要这种公共区域的收入,因为小区会因为招收各种商业和贴各种广告乱糟糟的
目前换物业时,都规定,小区公共收入一定比例归物业公司,否则没有物业公司愿意管的。
难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