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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住不炒、房子是拿来住的不是拿来炒的的坚定立场不动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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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韩志明: 几年前买的,亏了多少啊//@韩志明:回复@与妖王共舞:我也4元拿到现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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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秋V初: 但是前提条件是满二年交易经验和十万以上资金,还有这个规定吗//@秋V初:回复@掰苞米:找券商开通相关业务就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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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与妖王共舞: 关键不让买,想亏个钱都非常难,哈哈,证监会太好了//@与妖王共舞:回复@秋V初:那你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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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秋V初: 不让买入100股,你是咋买的,未签署风险警示//@秋V初:回复@秋V初:买入100股,熟悉下退市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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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签署风险警示,不允许买入什么鬼,证监会太好了,不让买进,不让亏钱,大慈善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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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签署风险警示,不允许买入,证金汇太好了,不让我等小散亏钱,菩萨心肠啊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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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掰苞米: 想亏点钱都不允许,证监会太仁慈了//@掰苞米:回复@车厘子vjb:未签署风险警示,不允许买入,你们都是怎么买的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