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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想拉他们一把,结果他们就开始骄傲了。本来他们的期望是亏了本金,别还要追要亏空,但一看国家出面了,马上胃口就上来了,估计都想把本金都拿回来。缺乏股民的基本素质。
堂下何人?竟敢状告本官!
如果符合法律立案要求,法院还是应该立案。要继续起诉的,并不一定就是无理取闹的人。中行在这次事件中确实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庭外和解是一种处理的方式。但通过法律来确定责任也是一种方式,更可能推动金融产品法律法规的完善。
基本符合我的判断,这个官司,没有律师事务所敢接,法院也不会审的
又贪又蠢,人心不足,还不如按规矩来,给个教训
给律所施加压力,无耻至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