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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托公告:新安电力集团贷款(3年期):
尊敬的委托人、受益人:   按照《洛阳新安电力集团贷款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以下简称"信托计划")及信托合同的约定,现将信托计划2008年12月份的信托财产管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信托财产管理、运用情况   1、截至2008年12月31日,本信托计划信托资产合计为61,053,318.70元,其中客户贷款为60,000,000.00元,货币资金862,845.70元,长期待摊费用190,473.00元;信托负债合计为10,000.00元,其他应付款项10,000.00元;信托权益合计为61,043,318.70元,其中实收信托60,000,000.00元,未分配利润为1,043,318.70元。   2、截至2008年11月30日,洛阳新安电力集团有限公司合并报表显示集团资产总计1228632万元;负债合计840470万元,资产负债率68%。当年累计实现主营业务收入818268万元,减去主营业务成本729536万元,本年累计实现主营业务利润85349万元,本年累计实现利润总额33984万元。(本月报表与上月提供数为同一报告期,因调整报表合并范围,故数据有所调整)   3、因央行降息,按照本项目《借款合同》的约定,本信托计划项下的信托贷款自2009年1月1日起执行新的贷款利率,调整后的贷款利率为5.40%。   二、信托财产收益情况   信托计划本年累计产生营业收入7,666,802.73元;营业费用1,748,024.50元,扣除资产损失后的信托利润为5,918,778.23元,期末未分配的信托利润为1,043,318.70元。   三、其他事项   本期信托资产的管理运用符合信托计划和信托合同的约定,信托资金运用无重大变动情况,没有涉及诉讼或者损害信托财产、委托人或者受益人利益的情形发生。   因中原信托于2009年1月对公司信托业务部门进行了调整,调整后本信托计划由信托业务三部负责,本项目信托经理也相应做出调整,自2009年1月1日起本信托计划的信托经理变更为如下成员:   尹 泓,大学本科,国际金融专业,曾先后在国有商业银行、证券公司工作,2003年加入中原信托,负责多个项目的开发和管理工作,具有丰富的投资专业理论知识和项目管理经验。   马咪莹,金融学学士,国际金融理财师(CFP),2005年加入中原信托,参与多个项目的开发和管理,具有较为丰富的宏观经济理论知识和较强的专业技能。   四、声明与保证   中原信托作为本信托计划的受托人,将严格依照信托计划和信托合同的约定规范运作、尽职管理,以实现受益人利益的最大化。如受益人信托利益划付账户变更,请尽快到中原信托办理变更手续,以确保及时获取信托利益。   受 托 人网站:网页链接   客户服务电话:800-883-6861 0371-66510126 中原信托有限公司 2009年1月9日   $新安电力集团贷款(3年期)(TP73000014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