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摘要 ]文件要求,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各级相关国有资产管理部门要定期确定需开展债务处置的“僵尸企业”和去产能企业名单,尚未确定过的要在2019年2月23日前确定首批名单。 财联社2月1日讯,“十三五”煤钢去产能的主要目标任务已基本完成,下一步... 网页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