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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交所互动易】“天命在我” 提问:请问贵公司10月31日晚公告,与交易对手方签署了更改协议,其目的何在?是否意味着本次重组失败?是否意味着11月10日复牌?请明确作答。

公司官方回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宣亚国际品牌管理(北京)股份有限公司现金购买资产协议》原10.3.5条约定:“除非经各方协商一致继续履行本协议,若截至2017年10月31日,甲方尚未发出召开审议本次交易相关议案的股东大会的通知,本协议自动终止;在该种情况下本协议终止后,本协议项下义务不再履行,各方均不因本协议终止对任何其他方承担任何形式的违约责任”。鉴于截至2017年10月31日,公司尚未发出审议相关议案的股东大会通知,因此经各方协商一致,共同签署《关于<宣亚国际品牌管理(北京)股份有限公司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将10.3.5条的约定调整为:“除非经各交易方一致同意继续实施本次交易,若截至2017年11月10日,甲方尚未发出召开审议本次交易相关议案的股东大会的通知,本协议自动终止;在该种情况下本协议终止后,本协议项下义务不再履行,各方均不因协议终止对任何其他方承担任何形式的违约责任”。关于公司重组事项的具体情况,请您关注和查看我司每五个交易日披露的进展公告,谢谢! 网页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