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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交所互动易】“annie4929” 提问:按照当初重组亚洲制药时的业绩承诺,16、17、18年三年累积利润4.4亿左右,单年度分别为1.2亿、1.6亿、1.6亿左右。加上原有利润,重组后每股摊利润在0.9元上下。但是依据3季度的业绩预告来看,远远达不到当初的业绩承诺,请问贵公司在剩下的4季度如何迎头赶上?如果不能兑现业绩承诺如何采取现金补偿?请董秘详细回答或在3季度报表中详细对此 阐述!

公司官方回答:" 您好,亚洲制药业绩承诺的计算口径与公司财务报表的披露口径并非等同。亚洲制药的业绩承诺是以亚洲制药及其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编制合并报表、并以此作为业绩承诺的参照基础。上市公司是以取得亚洲制药控制权并从购买日开始将亚洲制药并入合并报表范围内,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编制规定,需按照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要求考虑不同期间的持股比例、可辨认资产公允价值、商誉等因素对合并报表的影响。因此,亚洲制药的经营业绩并非简单加总计入公司合并报表。若亚洲制药未来出现不能兑现承诺的情况,具体的补偿方案请查阅《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修订稿) 》/二、《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之盈利补偿协议》/(四)公司业绩补偿的计算及实施。(网址网页链接)" 网页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