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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交所互动易 浏览用户9500 提问:贵司说在收购科诺铝业的并购中体现了贵司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请问贵司如何保护并购中被贵司抛弃的科诺铝业“剩余股东”的合法权益?由于贵司的收购直接使到该部分股东所持科诺铝业流动性及透明性在被抛弃后严重受损,他们的权益受到损害后如何被贵司持续保护?谢谢

公司官方回答:您好!相关问题已答复。谢谢! 网页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