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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交所互动易 浏览用户6897 提问:请问郭总:贵司于 2017 年 8 月 8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参与投资深圳淮海方舟信息产业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的议案》,为何其后不见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你们就这样随意剥夺公众投资者的知情权?请解释

公司官方回答:您好,谢谢您的关注;首先,经核查公司没有剥夺公众投资者知情权的事宜,更谈不上随意! 其次,根据混改项目方对参与混改单位内部审批时间的要求,公司于8月8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参与投资深圳淮海方舟信息产业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的议案》;按照深交所披露的相关要求,披露的公告中需披露涉及参与中国联通混改事项,考虑到:1,相关事项影响较大;2,公司本次对外投资金额未达到最近经审计净资产10%。事前通过与深交所信息披露监管部门汇报沟通,经相关监管部门认可,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的决议文件仅做为备案文件上传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而不进行披露. 网页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