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交科4月29日公告,公司收到江苏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江苏证监局决定对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并要求公司于收到决定书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监管局提交书面报告。 经查,2018年1月,该公司... 网页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