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绩承诺及补偿”约定:2020年度、2021年度及2022年度的承诺净利润数分别不低于人民币4亿元、5亿元、5.5亿元,三年承诺净利润数合计不低于人民币14.50亿元。业绩承诺期内,若实际业绩未达到一定指标,补偿义务人将向珠江实业集团支付相应的补偿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