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迈瑞(MR)$ 本来期待啥?
对理邦仪器有利的判决。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认为,4611 号专利权利要求 1 不具备《专利法》第 22 条第 3 款规定的创造性,17842 号决定认定事实不清、适用法律错误,应予撤销,作判决如下:1、撤销专利复审委作出的17842 号决定;2、专利复审委针对本公司针对 4611 号专利所提无效宣告请求重新作出决定;3、各方当事人如不服本判决的,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上诉于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