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披露不及时且不当 纳川股份收福建证监局警示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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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习记者 赵李南 每经记者 孙嘉夏 每经编辑 张海妮 12月11日傍晚,纳川股份(300198,SZ)发布公告称,纳川股份及纳川股份董事长陈志江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福建监管局(以下简称福建证监局)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 《每日经济新闻》记... 网页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