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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交所互动易 无为无所不为 提问:请问董秘:控股股东黄培劲董事长与湖南弘德签订全部股票质押没有及时公告,而等到司法仲裁时才公告,是违反了相关规定,证监会也因此立案调查。他的个人行为不应牵连广大股民和上市公司。

公司官方回答:公司于2017年2月28日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刊登了《关于公司控股股东收到<长沙仲裁委员会调解书>的公告》(2017-012号)、《关于控股股东签署<协议书>的公告》(2017-013号),在上述公告中已披露“自本协议生效且甲方将其持有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转让至乙方名下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双方将另行签署《股份质押协议》,约定甲方将其持有的全部剩余神农基因股份质押给乙方并办理完成股份质押登记。”。2017年3月21日,黄培劲将其持有的全部公司股份质押给湖南弘德,详见公司于2017年3月22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的《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质押的公告》(2017-016号),上述股份质押均按照深交所的监管指导意见和信息披露规则履行应尽义务,不存在“签订全部股票质押没有及时公告,而等到司法仲裁时才公告”的情形。 截至目前,海南证监局对公司的立案调查尚未有任何调查结果或结论意见。在调查期间,公司将积极配合海南证监局的调查工作,以期尽快结案,并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网页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