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对董事会负责。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 网页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