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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交所互动易】“Larecy” 提问:贵公司互联网金融业务模式是收取借贷服务费,请问收费标准是什么?没有促成借贷关系时,是否也收取费用?从公司的停牌自查公告披露的内容来看,17年,公司共促成借款约55亿,而3季报披露的互联网金融的收入约10亿,公司用这55亿借款的服务费,挣到了10个亿的收入,公司是如何做到的这一不可思议的壮举的?

公司官方回答:2017年1-9月,公司互联网金融业务的收入约7.5亿,已在2017年三季报作了相应的披露。互联网金融业务收入主要源于公司3家东莞全资子公司,其中,鸿特普惠和鸿特信息咨询公司为助贷机构,将符合风控标准的借款客户推荐给合作平台或金融机构,由合作平台上的投资人或金融机构将款项出借给借款客户,对于促成的借款,向借款客户收取借款咨询服务费;鸿特互联网公司业务定位为网络借贷信息中介平台,拟通过运用移动互联网和大数据等技术为借贷双方提供借贷信息、信息交互及撮合交易等高效、便捷、透明、安全的金融信息服务,并收取相应的服务费用。谢谢! 网页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