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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交所互动易 天气有点热 提问:董秘你好,关于公司不到一年半准备两次发行股票购买资产,难道贵公司不了解证券法之规定? 还是准备停牌拖延到够一年半呢?监管层和国际监管层现在都很反对停牌,你们却偏偏要逆行而白白浪费大好行情,请正面回答一下,谢谢 这么多天了不敢回答?

公司官方回答:投资者您好。公司注意到2017年2月证监会发布的《发行监管问答——关于引导规范上市公示融资行为的监管要求》,其中明确要求:“第一,上市公司申请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拟发行的股份数量不得超过本次发行前总股本的20%;第二,上市公司申请增发、配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距离前次募集资金到位日原则上不得少于18个月。前次募集资金包括首发、增发、配股、非公开发行股票。但对于发行可转债、优先股和创业板小额快速再融资的,不受此期限限制。公司已经组织学习研讨。同时也注意到部分投资者对停牌的呼声和监管机构对停牌、复牌的监管要求和动向。公司将在符合法律法规的前提下,认真设计方案,争取取得各利益相关方的认同。感谢您的关注! 网页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