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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300101 振芯科技:关于签署《业绩承诺专项协议的备忘录》的公告 PDF文件下载: 网页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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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3-29 23:28

根据年报披露,振芯科技投资东方道迩时,东方道迩存在业绩承诺,具体条款如下:
2016 年 3 月 17 日,公司与东方道迩及其实际控制人孙冰签署《业绩承诺专项协议》,东方道迩实际控制人孙冰及其管理团队承诺东方道迩 2016 年度、2017 年度和 2018 年度的净利润分别不低于 2,000 万元、2,600 万元、3,380 万元,即承诺 2016 年 度、2017 年度、2018 年度净利润年增长率为 30%,前述三个会计年度累计承诺净利润数合计 7,980 万元, 否则视为未完成业绩承诺。
A.如东方道迩未实现当年盈利承诺额,则公司有权以书面通知方式要求孙冰及其管理团队在前一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之后以股份转让的方式对实际净利润少于承诺净利润的差额进行补偿。
补偿计算方式为:当年应补偿金额=[(当年承诺净利润数-当年实现净利润数)÷累计承诺净利润数]× 公司的投资总金额;
 当年应补偿股份数量=当年应补偿金额÷公司的投资平均每股价格。
B.如东方道迩自 2016 年起超额完成当年盈利承诺额,孙冰及其管理团队有权每年以东方道迩注册资本 6,716.41 万元为基数,要求东方道迩以面值向其定向增发、由其认购东方道迩总计不超过10%的股份(对应注册资本 671.6万元)作为业绩超额奖励。
每年增发的股份比例计算方式为:当年增发股份比例=[(当年实现净利润数-当年承诺净利润数)÷累计承诺净利润数]*10%。
C.在业绩承诺期间,公司有权聘请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东方道迩做减值测试,如果东方道迩期末减值额大于利润补偿期内已经支付的补偿额,则孙冰及其管理团队还需另行补偿。
补偿计算方式为:应补偿金额=期末减值额-利润补偿期内补偿责任人已支付的补偿额。
上述规定的股份补偿,孙冰承担连带补偿义务。
根据上述业绩承诺,振芯科技2016年应获得股份补偿数=(2,000+2,928.93)/7,980*1,200/1.89=392.39万股
振芯科技2017年应获得股份补偿数=(2,600+3,207.11)/7980*1200/1.89=462.31万股
截止2017年12月31日,振芯科技需要从实际控制人孙冰处获得股份补偿数854.70万股。
相同的计算方法振芯基金共应获得的补偿数为839.64万股。
实际控制人孙冰共持有1,991.82万股,如果按照协议进行补偿,则将失去其控制地位,振芯科技伙同振芯基金合计持有东方道迩股份数将达2,953.73万股,占比达44%,在其他股东主要为财务投资者的情况下,振芯科技将成为东方道迩的实际控制人,这是振芯科技最不愿看到的,成为一家连续亏损濒临倒闭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将其纳入合并报表范围,会严重拖累上市公司业绩,在上市公司本身业绩下滑的情况下,不是更加的雪上加霜吗?
另外,振芯科技和振芯基金如果对东方道迩的投资计提全额减值的话,将导致振芯科技2017年归母净利润由盈利3,054万元变为亏损420万元,这可能是振芯科技不将振芯基金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及不要求东方道迩兑现业绩承诺最直接的原因。

2018-03-29 21:58

振芯科技为什么不执行对赌协议
根据年报披露,振芯科技投资东方道迩时,东方道迩存在业绩承诺,具体条款如下:

2016 年 3 月 17 日,公司与东方道迩及其实际控制人孙冰签署《业绩承诺专项协议》,东方道迩实际控制人孙冰及其管理团队承诺东方道迩 2016 年度、2017 年度和 2018 年度的净利润分别不低于 2,000 万元、2,600 万元、3,380 万元,即承诺 2016 年 度、2017 年度、2018 年度净利润年增长率为 30%,前述三个会计年度累计承诺净利润数合计 7,980 万元, 否则视为未完成业绩承诺。

A.如东方道迩未实现当年盈利承诺额,则公司有权以书面通知方式要求孙冰及其管理团队在前一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之后以股份转让的方式对实际净利润少于承诺净利润的差额进行补偿。

补偿计算方式为:当年应补偿金额=[(当年承诺净利润数-当年实现净利润数)÷累计承诺净利润数]× 公司的投资总金额;

当年应补偿股份数量=当年应补偿金额÷公司的投资平均每股价格。

B.如东方道迩自 2016 年起超额完成当年盈利承诺额,孙冰及其管理团队有权每年以东方道迩注册资本 6,716.41 万元为基数,要求东方道迩以面值向其定向增发、由其认购东方道迩总计不超过10%的股份(对应注册资本 671.6万元)作为业绩超额奖励。

每年增发的股份比例计算方式为:当年增发股份比例=[(当年实现净利润数-当年承诺净利润数)÷累计承诺净利润数]*10%。

C.在业绩承诺期间,公司有权聘请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东方道迩做减值测试,如果东方道迩期末减值额大于利润补偿期内已经支付的补偿额,则孙冰及其管理团队还需另行补偿。

补偿计算方式为:应补偿金额=期末减值额-利润补偿期内补偿责任人已支付的补偿额。

上述规定的股份补偿,孙冰承担连带补偿义务。

根据上述业绩承诺,振芯科技2016年应获得股份补偿数=(2,000+2,928.93)/7,980*1,200/1.89=392.39万股

振芯科技2017年应获得股份补偿数=(2,600+3,207.11)/7980*1200/1.89=462.31万股

截止2017年12月31日,振芯科技需要从实际控制人孙冰处获得股份补偿数854.70万股。

相同的计算方法振芯基金共应获得的补偿数为839.64万股。

实际控制人孙冰共持有1,991.82万股,如果按照协议进行补偿,则将失去其控制地位,振芯科技伙同振芯基金合计持有东方道迩股份数将达2,953.73万股,占比达44%,在其他股东主要为财务投资者的情况下,振芯科技将成为东方道迩的实际控制人,这是振芯科技最不愿看到的,成为一家连续亏损濒临倒闭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将其纳入合并报表范围,会严重拖累上市公司业绩,在上市公司本身业绩下滑的情况下,不是更加的雪上加霜吗?

另外,振芯科技和振芯基金如果对东方道迩的投资计提全额减值的话,将导致振芯科技2017年归母净利润由盈利3,054万元变为亏损420万元,这可能是振芯科技不将振芯基金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及不要求东方道迩兑现业绩承诺最直接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