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范式获中证监发境外上市反馈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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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监会对内地人工智能平台与技术服务提供商第四范式(4Paradigm),发出具境外上市反馈意见,要求第四范式在业务范围、股东情况、持股平台情况、主营业务描述,以及境外非自然人股东情况等5个方面补充具体材料。 8月13日,港交所披露“A... 网页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