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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交所互动易】“豆豆熊的小窝” 提问:根据相关规则,投资者要求上市公司披露股东人数问题不属于规则规定的强制披露范畴,也不属于规则明确规定不得披露的范畴,该类信息属于上市公司自愿披露的范畴,所以作为本公司一名小股东是否可以通过贵公司的电话来询问,我可以提供持股证明

公司官方回答:您好,公司今后对于股东户数的动态变化情况披露,将遵循信息披露公平性原则,选择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对应时点的股东户数,请参照查询,这样会更符合监管要求和所有投资者的共同利益。敬请谅解。 网页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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