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华商律所新宏泽出具的法律意见书与实际不符 被出具警示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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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5日,广东证监局披露对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张鑫、刘品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 根据《上市公司现场检查办法》(证监会公告〔2010〕12号)、《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 网页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