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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交所互动易】“allViewUser1984666075543” 提问:请问公司和北京演艺集团就《远去的恐龙》演出收益是如何分配的

公司官方回答:您好!国家体育馆有限责任公司属于北京演艺集团的下属单位,根据公司与国家体育馆有限责任公司签订的《场地租赁合同》及《补充协议》,公司按实际票房收入及双方协商的比例分成(分成比例不低于20%)作为租金支付给国家体育馆有限责任公司,具体内容请看巨潮资讯网(网页链接)《关于签署<合同权利义务转让三方协议>及<国家体育馆场地租赁合同之补充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4-76 )。谢谢! 网页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