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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了三遍,觉得:1.作者仅凭一家之词就急于发文,似乎有收钱发文之嫌疑——仅仅是嫌疑——收与不收只有作者与相关受益人知道。要知具体实情,唯有公安机关介入——“嫌疑”之意即是:有可能是真的亦有可能是清白的——在此提前衷心祝愿作者与相关受益方是一百万分清白的;2.有个疑点——“‘这个协议签订两年多了,我们一直不提起诉讼的原因是,仲汉根以涉及信披规定为由,将《股权转让协议》锁在上海的保险箱中,连拍照都不行。而我们拿不出协议,根本无法向法院提起诉讼。’郭俊辉介绍说,‘两年多来,我们数十次找仲汉根及其女儿仲玉容催要剩下的2.43亿元资金,但他们一直称资金困难,请我们理解宽容。’”——难道郭老板也把自己该执的协议也交给仲汉根及其女儿仲玉容锁在保险箱了?这是作者听错了还是郭老板说错了——郭老板是一个地地道道的商人而不是企业家,把自己该执的那份协议交给对方锁人保险柜内,似乎与大名鼎鼎的商人称号相去甚远了
无良媒体。
尘弃讲的有道理!赞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