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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齐锂业:北京中伦(成都)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网页链接

精彩讨论

llltgc2021-01-29 20:46

回答好刁钻。 因为取消定增 所以不构成短线交易 有点钻牛角尖的味道。 最重要的是12月22日与“意向合作伙伴”这是关键,就是说实际上战头或者是资金承接方已找到!!

霓虹燈子2021-01-30 00:19

关于是否符合证券法53条(内幕交易)的回答:1、由于定增有利于公司,所以是利好消息,所以这时减持是不符合内幕交易逻辑的(意思是趁利好增持才算)2、由于之前发过减持预告,所以在定增披露后的减持也不属于内幕交易
是人是鬼都看得出来,太牵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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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1-29 21:33

回答监管的时候只能依规依据答,不能答非所问也不能说多。

2021-01-29 21:12

利好,已经有意向合作方。

2021-01-29 20:36

利好还是利空?